【通知公告】关于新生入学前后、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的廉政提醒

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涵养清廉育人之气、弘扬清廉守正之风,营造为人师表、敬廉崇廉校园氛围,现就新生入学前后、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。

一、强化纪律教育,筑牢廉洁堤坝

各二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,加强理想信念教育,做到廉洁奉公、守好廉洁关口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、关键岗位,开展专题纪律教育、典型警示教育,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。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坚持以上率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,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。

二、守住纪律底线,树立新风正气

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自觉增强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坚守底线不越红线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委下发的《党员干部纪律红线提示卡》中的纪律要求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常怀敬畏之心、绷紧纪律之弦,始终保持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,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推进作风建设

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对“四风”隐形变异问题紧抓不放、坚决查处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。对发生的酒驾醉驾问题,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,做到“四查清”、“两监督”、“双深挖”,既查处违规违纪问题,又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“四风”问题,做到风腐同查、同治,确保节日节点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。

 

 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 

山东省监委驻山东工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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